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僑平國小|
敬愛的家長您好:
為了維護學生安全及方便學生與家人聯絡,學校特別准許經家長同意的學生可以攜帶行動電話到校。 但是在攜帶行動電話上學前,必須獲得您的同意。如果您同意讓您的孩子攜帶手機到校,請您填妥同意書交回各 級任老師 ,並請確實督促貴子弟遵守相關管理規則(如下所列)。感謝您的合作!
僑平國小 學務處 敬啟
學生使用行動電話管理規則
1. 有攜帶行動電話到校需求的學生,需先填妥家長同意書(如下),並送學校核備後,方可攜帶行動電話到校。
2. 學生到校後行動電話應以關機為原則,但若因重要事情須與( 1 )家長 (2)監護人( 3 )與 學生安全有關之人員 聯絡時,得以開機通話。但在通話完畢後應請立刻關機,違反規定者以違規一次記。
3. 在校期間不得接聽外界來電, 若有重要事情需聯繫學生,請家長利用學校電話聯絡 或撥打級任老師手機聯絡 。若學生在校有接聽外界來電之情形,以違規一次記。
4. 在校期間,學生禁止以行動電話從事下列活動:
(1 )傳送及觀看 簡訊( 2 )上網( 3 )拍照( 4) 錄音或錄影 (5) 玩遊戲。
5. 違反上列 2.3.4. 款規定 3 次以上者,暫停攜帶行動電話二星期。累積 3 次暫停使用者,至本學年度結束前( 7 月 1 日),不准再攜帶行動電話到校。
6. 學生自行妥善 保管行動電話,如有受損或遺失情形,一概由學生自行負責。
7. 凡未經家長同意而私自攜帶行動電話到校者,由級任老師先暫時保管,並以聯絡簿或電話通知家長到校領回,經通知家長七日內 含例假日 未領回者,交由學務處以遺失物處理 。
8. 此申請書每學年須 重新申請
附件為使用手機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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